食藥監總局就《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辦法》征求意見
時間: 2014-12-17
人民網北京12月17日電 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總局網站消息,日前,國家食藥監總局印發了《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并公開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為規范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工作,推動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加大對食品藥品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起草了《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為提高規章質量,現將其全文公布,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以在2015年1月16日前,通過四種方式提出意見:1.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網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進入首頁左側的“部門規章草案意見征集系統”提出意見。2.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西大街26號院2號樓(郵編10005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法制司,并在信封上注明“《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字樣。3.通過傳真方式將意見傳至:010-55602259。4.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hechai@cfda.gov.cn。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2014年12月17日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立法目的)為規范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工作,推動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加大對食品藥品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基本概念)食品藥品投訴舉報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反映生產者、經營者等主體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環節中有關食品安全方面,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研制、生產、經營、使用等環節中有關產品質量安全方面存在的涉嫌違法行為。第三條(工作原則)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屬地管理、依法行政、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原則。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食品藥品投訴舉報宣傳工作,鼓勵并支持公眾投訴舉報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落實舉報獎勵制度,引導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第四條(機構職責)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主管全國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職責:(一)制定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監督實施;(二)調查和處理在全國范圍內有重大影響的食品藥品投訴舉報,并發布相關信息;(三)通報全國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工作情況;(四)協調指導同級食品藥品投訴舉報機構的具體工作。第五條(機構職責)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職責:(一)根據本辦法制定本行政區域內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制度和政策,并監督實施;(二)調查和處理在本行政區域內影響較大的食品藥品投訴舉報并發布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