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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發布《上海市網絡直播營銷活動合規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旨在規范網絡直播營銷活動,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促進網絡直播營銷活動健康發展。
《指引》不僅明確了5類網絡直播主體責任內容(包括建立主播黑名單制度等);同時列明了網絡直播營銷商品(服務)的10項負面清單等。其中食品、保健食品等成為重點關注的內容。
在網絡直播營銷活動中醫療、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事先進行廣告發布審查的商品和服務,不適宜以網絡直播形式營銷。
對發布食品、化妝品、生活美容等商品或服務廣告,不得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和服務與藥品、醫療器械及醫療服務相混淆的用語。
直播營銷平臺、平臺內經營者、直播間運營者應當保證涉老產品或服務的質量和安全,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利用網絡直播推銷以老年人為對象的商品或服務,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神醫”、“神藥”等虛假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不得發布以投資養老、以房養老等名義非法集資或者變相非法集資的違法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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