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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是最終需求,是暢通國內大循環的關鍵環節和重要引擎,對經濟具有持久拉動力,事關保障和改善民生。當前,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響,消費特別是接觸型消費恢復較慢,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服務業領域面臨較多困難。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協同發力、遠近兼顧,綜合施策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持續恢復,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第(一)條指出:圍繞保市場主體加大助企紓困力度。深入落實扶持制造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減稅退稅降費政策。推動金融系統通過降低利率、減少收費等多種措施,向實體經濟讓利。引導金融機構優化信貸管理,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企業給予融資支持,避免出現行業性限貸、抽貸、斷貸。
第(三)條指出:適應常態化疫情防控需要,促進新型消費,加快線上線下消費有機融合,擴大升級信息消費,培育壯大智慧產品和智慧零售、智慧旅游、智慧廣電、智慧養老、智慧家政、數字文化、智能體育、“互聯網+醫療健康”、“互聯網+托育”、“互聯網+家裝”等消費新業態。深化服務領域東西協作,大力實施消費幫扶,助力中西部地區特別是欠發達地區提升發展能力和消費水平。
第(五)條指出:加力促進健康養老托育等服務消費,深入發展多層次多樣化醫療健康服務,積極發展中醫醫療和養生保健等服務,促進醫療健康消費和防護用品消費提質升級。實施智慧助老行動,加快推進適老化改造和智能化產品開發,發展適合老年人消費的旅游、養生、健康咨詢、生活照護、慢性病管理等產品和服務,支持開展省際旅居養老合作。加快構建普惠托育服務體系,支持社會力量提供多元化、規范化托育服務,引導市場主體開發更多安全健康的國產嬰幼兒用品。
第(九)條指出:推進消費平臺健康持續發展。完善市內免稅店政策,規劃建設一批中國特色市內免稅店。
第(十二)條指出:合理增加公共消費。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合理確定保障標準。緊扣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多元擴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提高教育、醫療、養老、育幼等公共服務支出效率。
第(十四)條指出:健全消費品質量標準體系,大力推動產品質量分級。完善節能和綠色制造標準體系、綠色產品認證標識體系以及平臺經濟、跨境電商、旅游度假、餐飲、養老、冷鏈物流等領域服務標準。
第(十七)指出:加強財稅支持。研究進一步降低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需求旺盛的優質消費品進口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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