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推進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 按規定時間完成交接
時間: 2013-12-19
新華網南寧12月17日電(記者翁曄)16日,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廣西穩步推進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按照規定的時間節點做好職能交接工作,基本實現自治區、市、縣三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與質監部門在12月中旬同步交接食品安全生產環節監管職能和人員交接的目標。從16日起,自治區、市、縣三級食品藥品監管局開始履行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受理食品生產行政許可等事項。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開始履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能。 根據自治區政府印發的《關于改革完善廣西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指導意見》及廣西食品藥品安全和監管體制改革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各地各部門按照自治區政府的統一部署,以超常規的辦法,強力推進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工作,廣西各地各部門分類分步驟做好食品藥品監管職能交接工作。 12月16日,自治區、市、縣三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與質監部門同步進行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和人員交接。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與自治區工商局進行本級流通環節監管職能和人員交接。市、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與工商部門的職能和人員交接延至2014年春節后進行。交接前,市、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繼續按原職責承擔相應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受理食品流通行政許可等事項。 食品安全監管職能交接后,行政許可、行政復議、行政處罰、投訴舉報受理主體等也要相應地劃轉交接。以12月16日為界,之前受理的食品生產環節事項由質監部門抓緊辦結,之后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受理。自治區本級的食品流通環節有關交接事項按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與質監部門的交接要求辦理。市、縣(市、區)食品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在未交接前,其行政許可、行政復議、行政處罰、投訴舉報受理主體不變;如遇特殊情況,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質監、工商部門加強銜接、妥善處理。 需要說明的是,職能交接后,原工商、質監部門負責頒發的食品和化妝品生產、食品流通許可證繼續有效,到期的按有關規定換發。為保持食品安全許可管理工作的連續性和有效性,在國家沒有新的規定前,許可證的發放繼續按照質監和工商部門發布執行的許可證審查發放程序和條件,辦理相關許可證的審查發放工作。同時,繼續沿用現行版本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但許可證上的發證機關,相應調整為行政區域所在地負責發放許可證的食品藥品監管局。(完)